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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机关行政办)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经费使用程序,防控廉政风险,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预算申报。经费预算由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集体开会讨论研究,提出预算金额及测算依据,经负责人审议后按学校财务要求统一申报。

二、三人会签制。经费使用一律事前向书记(主任)汇报,再办理借款、报销等手续。经费使用方面,原则上部门所有的经费支出,必须三人会签,且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审核人为不同人员。

三、差旅费管理。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前应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差审批表》,列明经费类型、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出差地点、出差事由、预计出差费用等,并按规定程序报处领导审批,未经审批,将不予以办理报销等相关手续。

四、发票管理。部门经费采取实报实销原则,持发票或其他报销凭据予以报销,报销人员本人要为发票或报销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五、专款专用制度。部门的所有经费都要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制度。目前,部门经费主要包括日常经费和公共经费,公共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设备购置、机关活动、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慰问机关职工、办公楼物业及会议室维护等。

其中机关困难职工补助经费的使用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会关于为机关工作人员送温暖、办实事的决议精神,专门用于慰问机关结婚、生子、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的同志,慰问人员由机关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

机关设备购置费使用的流程图如下:

六、本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机关设备费使用申请表

相关附件

· 机关设备费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