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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附小申请周转房人员排序的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附小:

根据机关(含直附属单位)教职工的申请,按照机关党委2011年6月14日机关党委会议纪要中确定的申请校内周转房排序的有关决定,机关已经将你单位四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排序,现就有关的排序说明如下:

一、计分方法,按照机关9月24日下发的通知规定,计分标准如下:

职称:中级20分,初级16分

工龄:每年0.7分

年龄:每年0.3分

校龄:每年0.1分

博士:3分

硕士:1分

人口分:1分/人

职务(含待遇):科级22分,副处级25分,正处级28分

二、职称与职务的计分,当申请人同时拥有职称和职务时,取分数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关于人口分的计算,按照本人和配偶及子女人数的总和计分,不包括父母。

四、参加工作时间,指本人进入社会工作的时间,期间再上学(指硕士)应扣除本人上学的时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博士上学时间计算为工作时间。如有本人参加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工作且符合有关工龄政策规定,如需修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五、进校时间,指本人大学(含硕士、博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的时间。

六、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止。如有错误可提供相应证明到机关进行修改,如有异议可向机关举报(电子信箱:jgdw@buaa.edu.cn)。

排序具体见附件

机关党委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2013年附小申请周转房排序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工编号

出生年月

年龄分

参工时间

工龄分

学历

学历分

职称

职称分

职务

进校时间

校龄

校龄分

婚姻状况

单双职工

双职工

家庭人口

合计

备注

1

附小

裴巍

6907

197302

12.03

199407

13.34

大学

0

小教高级

20

小学教师

199907

14.03

1.403

已婚

单职工

3

37.738

2

附小

温红丽

6476

197712

10.8

199607

11.94

大学

0

小教高级

20

小学教师

199607

17.03

1.703

已婚

单职工

3

36.638

3

附小

张畅

8640

197812

10.5

200108

8.428

硕士

1

小教高级

20

小学教师

200609

7.01

0.701

已婚

双职工

3

3

36.129

4

附小

杨楠

9659

198704

7.824

201206

0.742

硕士

1

小教一级

16

小学教师

201306

0.04

0.004

未婚

1

18.746